2025-03-13 17:32:10来源: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股市广播
纠纷概要:
投资者陈某反映,其前期申购了A基金200000元,近日操作赎回,发现账户被扣除了3000元的赎回费,其立即申请撤单,却一直无法成功。事后联系基金公司,却告知已过撤单时间所以撤单失败,且手续费无法退还。陈某不认可,因此申请调解,要求基金公司退还相应手续费。
调解过程及结果:
调解中心介入后,了解到陈某于2023年10月12日通过第三方平台申购A基金200000元,10月16日赎回A基金所有份额,因份额持有时间不足7日,所以公司按1.5%收取了3000元的短期赎回费。另外,第三方平台的交易赎回界面明确提示了预估赎回费。
随后,调解员与陈某进行沟通,陈某对赎回费的收取标准无异议,主要是对撤单问题有所不满,表示该笔赎回是家里小孩误操作,其已在赎回次日联系第三方平台申请撤单,但第三方平台不作为。对此,调解员向陈某耐心解释,基金交易撤单时限为交易申请当日的15:00前,且交易申请的发起需要输入密码确认,因此赎回指令视为本人行为。目前,赎回费已全部归入基金财产无法退回。陈某表示知晓该后果,但无法接受本金有所亏损,仍希望基金公司给予一定补偿,鉴于基金公司无法满足陈某的实际诉求,且经调解员多次解释,陈某都不愿接受,因此调解终止。
启示与建议:
结合本案,建议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产品前,应仔细了解交易规则,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及交易界面的相关提示,充分了解产品特点,审慎决策;正确看待投资风险,理性应对投资结果。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邓炜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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