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6 14:46:57来源: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编者按:为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从源头把脉上市公司质量,倡导价值投资,由南方财经投教基地出品,联合股市广播FM95.3共同推出的《读懂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系列短音频栏目,围绕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财务分析、规范治理及发展战略等,普及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信息披露知识,鼓励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深入了解发行人,对认购新股这一行为的投资价值作出综合判断。
92、关于重要合同的信息披露内容
(1)披露范围: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2)披露内容: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实际履行情况等;
(3)披露口径:与同一交易主体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相同内容或相同性质的合同金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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