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1 21:12:58来源: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证监会出台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规定,新增破发、破净、分红三个维度的要求,进一步限制股东减持行为。
新规明确,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的股份。同时,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样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的股份。
自减持新规发布后,多家上市公司发布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本次减持新规中,受限股东范围主要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大股东以外,旧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规范中,上市公司特定股东、董监高的减持行为也在约束范围内。
此前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规定明确,从减持比例方面,如大股东、特定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从信息披露方面,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需要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
既往案例中,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份的行为时有发生,减持违规行为包括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超比例减持以及被动减持未及时披露等等,不仅破坏证券市场秩序,还损害了投资者权益。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南方财经投教基地推出《股份减持规则指南》系列音频,梳理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则要点,从竞价交易减持、大宗交易减持、协议转让减持等减持行为规范方面,普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股份减持的要求,帮助投资者理解相关规则。
减持新规的出台引导股东、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减持,维护资本市场交易秩序。减持新规之下,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大股东减持的相关公告及信息,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更多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则科普,可以通过南方财经投教基地网站、21APP等搜索了解!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邓炜晴 实习生管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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