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6 11:05:41来源: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编者按:为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从源头把脉上市公司质量,倡导价值投资,由南方财经投教基地出品,联合股市广播FM95.3共同推出的《读懂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系列短音频栏目,围绕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财务分析、规范治理及发展战略等,普及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信息披露知识,鼓励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深入了解发行人,对认购新股这一行为的投资价值作出综合判断。
24、应披露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哪些信息
对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招股说明书中会根据主体形式披露不同信息:对于相关主体为法人的,需要披露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构成、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总资产与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等;
对于相关主体是自然人的,需要披露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对于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的,应披露出资人构成、出资比例及实际控制人。 招股说明书中还会披露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应参照前述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要求披露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情况。
对于其他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招股说明书中也会披露基本信息和与发行人的业务关系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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