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 16:28:21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新纶新材(002341)股民索赔示范判决案日前取得实质进展!《投资快报》记者从维权律师处获得最新消息,深圳中院近日就原告张某诉该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代表人示范性案件下达一审判决书(之一),确认新纶新材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据悉,这也是迄今该系列索赔案产生的唯一一审判决。
法院确认公司存在虚假陈述
维权律师提示,其已受理数百位新纶新材投资者的索赔委托,凡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并期末持有新纶科技股票者,有望通过调解或在本案示范判决生效后获赔挽损。
最新判决显示,深圳中院2021年6月10日受理该案,原告诉请法院确认被告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判令新纶公司向原告赔偿606548元(其中投资差额损失605337元,千分之一印花税605.5元,千分之一佣金605.5元)。经审理,法院确认被告新纶公司的被处罚行为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并具备重大性;原告关于本案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4月25日(被告2016年报发布日)、揭露日为2019年6月26日(被告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公告日)的主张,法院予以采纳;本案虚假陈述基准日认定为2019年7月30日。原告诉求确认被告侵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原告具体损失金额,法院已依法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就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后核算。
回溯来看,2019年6月,新纶科技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5月,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该司存在2016-2018年度虚增收入累计7.37亿元、虚增利润累计1.80亿元,及未按规定披露总额10.86亿元的关联交易及4亿元对外担保的违法事实,决定对新纶科技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侯毅、副董事长兼总裁傅博、副总裁兼董秘高翔、财务总监马素清等19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处最高30万元最低3万元罚款,总罚款177万元。
公司更名不影响索赔
投资者民事索赔诉讼随即展开。新纶科技2021年中报披露,该类诉讼涉案金额合计11230.78万元,其中部分案件已调解,部分调解案件已履行完毕,部分案件在调解、履行中,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11106.95万元。2021年9月6-7日,前述案件被选为示范判决案例在深圳中院首度开庭审理。
律师提醒,作为一审判决组成之一,本轮判决仅围绕原告确权的诉求展开,对于原告损失的具体数额,涉及系统性风险、个股因素及损失因果关系等将另行判决。这是继长园集团案之后又一起原告确权、核损分别判决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纠纷判例,客观上为系争双方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群体性证券纠纷、快速批量化解同类平行案件创造了一定条件,预留了操作空间。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更名并不影响原告投资者主张正当合法索赔权益。
公开信息显示,新纶科技今年9月15日起更名新纶新材,进一步聚焦新材料行业属性和战略定位。在2020年度亏损12.9亿之后,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1.16亿元,亏损1.9亿元有所收窄,期末每股净资产3.01元。基于对新材料领域业务增长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及其控制的上元资本和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李靖彬等8名高管,计划自今年10月14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至少2295万元。上元资本并已于今年10月与新纶新材签约,提供最高8000万元借款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近日还完成了25540万元的定向融资,认购人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昨日新纶新材收报6.27元,年内大涨74%,最新市值70.4亿元,约为2015年牛市峰值的三分之一强。2019年6月末,新纶科技股东约6.43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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