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8 15:48:56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两年多前顶格罚单带来的股民索赔事宜还未清算明白,A股上市公司*ST利源又遭遇证监会第二次立案调查。维权律师认为,第一波受损股民目前认可加入索赔,第二波股民索赔准备也已经提上日程。
信披违规遭遇立案调查“二进宫”
刚刚过去的2021年5月26日晚间,*ST利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1 年 5 月 26 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吉证调查字 202100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ST利源表示将全面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事实上,这已经是公司的“二进宫”。
2019年2月18日晚间,*ST利源发布公告称,公司2月18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4月21日,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监管机构查明*ST利源存在六大违规嫌疑。吉林证监局拟对*ST利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罚款。随后,*ST利源多位高管针对该处罚告知书提出申辩,但是监管部门经过复核后都没有予以采纳。三个月后,针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正式罚单终于尘埃落定。
2020年7月29日晚间,*ST利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份正式罚单显示,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共计六大项。
经查明,*ST利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未及时披露大股东股份冻结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违约情况;未及时披露轨道车辆整车样车试制进展情况;*ST利源未及时披露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变化情况;未及时披露主要资产被抵押查封情况;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利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罚款。
重组成功利好股民索赔
第一次被处罚之后,受损投资者向*ST利源发起证券索赔之诉。2020年*ST利源债务重组成功,暂时摆脱了退市的危机,对于投资者维权来说是利好消息。
为解决*ST利源持续经营问题,吉林省政府和辽源市政府通过吉林省国有投资平台公司与辽源市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共同设立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帮助*ST利源纾困。
2019年11月12日晚间,*ST利源发布公告称,10月28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向*ST利源的临时管理人吉林省启明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发出通知,决定停止其临时管理人的工作。同时,辽源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风险处置工作组,以加速推进*ST利源重整工作及化解*ST利源的风险。
2021年3月11日,*ST利源曾经在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已经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根据该公司此前发布的2020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披露时, *ST利源遭到投资者索赔金额合计共1.21亿元,公司表示针对投资者索赔,将按重整计划清偿方案予以解决。
对此,维权律师表示,针对*ST利源第一次处罚的索赔,目前依然处在诉讼时效内,在2016年2月2日到2018年7月27日之间买入*ST利源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起诉。
*ST利源近日再次被立案调查,虽然目前并没有透露出具体原因,但是公司后续被处罚概率很大。维权律师认为,在2021年5月26日之前买入*ST利源,且在2021年5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利源的亏损投资者可以做好索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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