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1 15:42:38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针对A股上市公司*ST天成(600112)第一次被处罚的维权时效,将在6个月后截止。《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到,此前起诉的投资者,已经获得一二审胜诉判决,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目前仍可加入。此外,该公司第二轮被证监会调查的结果未出,相关股民也可做好索赔准备。
2018年11月,证监会对当时证券简称还叫天成控股的公司作出正式行政处罚:证监会认定,天成控股在相关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虚假记载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天成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随后,投资者开始对该公司进行维权起诉,力求挽回二级市场的股价损失。
2019年5月3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首批*ST天成股票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案。投资者方律师认为,*ST天成在业绩预报中提前确认收益,但最终企业的实际收益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状态,反而与业绩预告相差甚远,此行为极其容易误导投资者进行投资,与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的受损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ST天成应赔偿因此受损的投资者。
经过审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投资者要求公司赔偿投资亏损金额的诉讼请求,部分股民赔偿比例甚至达到100%,投资者胜诉。
随后,*ST天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12月12日,天成控股虚假陈述纠纷上诉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司更换了代理律师并增加提交证据数十份。不过这些努力最终也没能“力挽狂澜”。
2020年3月,有投资者收到贵州高院终审判决,贵州高院驳回天成控股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根据*ST天成2019年5月28日发布的公告,截至当日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涉及243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852.58万元。同日,*ST天成还公开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从该报告中可以看出,截至8月31日,*ST天成共涉及520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861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6%。
不过,在第一次处罚事件过去后不到两年,*ST天成又一次“故技重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这一次涉及的事由是“因存在被控股股东银河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及未履行审批程序提供担保等违规情形”。
维权律师表示,股民针对*ST天成的索赔条件为:第一次处罚:根据法院一审判决,在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3日期间净买入*ST天成的推定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第二次立案调查: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预计在2019年4月22日前(含当日)净买入*ST天成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或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值得留意的是,针对的一次处罚的索赔诉讼时效,将在2021年11月28日截止,仅剩半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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