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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加加领罚刚满周年 股民维权队伍持续壮大中

2021-06-15 14:55:26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距离A股上市公司ST加加(002650)被证监会处罚已经过去一年的时间。近日,该公司通过公告的形式,对股民维权的最新进展进行公开。这份名为《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的文件显示,近期又有8位股民加入索赔,金额接近500万元。《投资快报》记者提醒,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不要错过维权机会。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期间,ST加加的股东人数保持在3万人以上,维权律师预计,后续还会有大批投资者加入维权队伍。

 

严重信披违规被处罚

2018年4月27日晚,ST加加发布公告,经自查,ST加加存在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随之而来的是,深交所于2018年5月8日向加加食品下发《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ST加加说明违规事项。

2019年6月6日,ST加加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对ST加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展开调查。仅仅间隔3个月,证监会就对ST加加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0年2月12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证监会认定ST加加存在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因为ST加加发布自查公告时仍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股价在复牌后遭遇了重挫。自2018年10月24日复牌,ST加加股价连续跌停,投资者遭受极大损失,在2019年达到低点2.93元/股


大股东被股民一并推上被告席

证监会向ST加加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因ST加加证券虚假陈述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开始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ST加加此前发布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0]湘01民初369、515、517、1064号)等相关材料,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0]湘01民初1810号)等相关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长沙中院已受理自然人申阳中、夏正标、周明强、陈炳周、陈烨铭5人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5人起诉金额合计人民币11339661.5元。其中陈烨铭一人起诉金额达到1121万余元。

ST加加最新发布的这份《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公司于3月17日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长沙中院已受理8名自然人起诉ST加加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913,008.16元。除了ST加加,因虚假陈述事件同时被罚的大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杨振、杨子江、段维嵬、刘永交、彭杰、王彦武亦成为本次诉讼的共同被告。

此外,ST加加披露的2020年业绩快报显示,公司已经走出去年初疫情阴影,业绩实现逆势上扬,继续保持历史较高水平。报告期内,ST加加实现营业总收入20.73亿元,同比增长1.63%;实现净利润1.67亿元,同比增长2.90%;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7.14%。

随着公司盈利能力增加,二级市场股价表现也开始有所改善。进入2020年,ST加加业绩保持稳定,股价随之增涨,达到9.55元/股的高点。维权律师表示,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加加股票,并在2018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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