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0 09:38:57来源:股市广播 南财投教基地
案情简介:
王某反映,其于2018年1月16日上午使用交易软件购买了3万元某只基金,直至1月18日未到账。其便咨询朋友,被告知“当天买就能当天到账”。王某认为该基金公司拖延其基金份额的到账时间。因此投诉,并要求日后购买该公司的基金,基金份额均要T+0准时到账。
调解过程及结果:
调解中心将王某的投诉情况告知基金公司后,基金公司反馈称,经沟通,王某主要是第一次购买基金,对基金交易规则不了解,加上听了朋友的错误说法,由此产生误解。经工作人员的耐心沟通,王某已基本了解相关规则。后调解中心回访王某,王某表示基金公司已向其解释清楚,其已无异议了。
案件评析:
本案主要是王某不清楚基金交易规则所引起的。基金合同规定:“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应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投资者在T日提交申购申请,通常是T+2日才能查询到确认情况,并非王某及其朋友认为“当天买就能当天到账”。
本案的启示:
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主动了解基金的交易规则,初步掌握一些的投资常识。当遇到不懂的问题时,应先咨询基金公司或查询基金合同。切忌未经充分了解,就尽信其他人的说法,因为很多投资者对于相关交易规则还是一知半解,甚至比较陌生。就基金公司而言,应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投资者教育,普及基础知识,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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