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5 15:51:39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维权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透露:“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满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延安必康被立案调查之后7个月就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分拆子公司上市已无可能。”多次“卖子”未果,九九久公司似乎已成为烫手山芋。然而,被证监会处罚带来的后果远不止这些,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延安必康还面临大批股民索赔的困境。
多行为违法,延安必康遭证监会顶格处罚
延安必康于2020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8月17日,公司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 号)。
2020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证监会认定延安必康存在:(1)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3)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鹏律师表示,于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3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经测算,2015至2018年延安必康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97亿元,延安必康《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7.9亿元,《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0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8.1亿元。从行政处罚决定书看,延安必康涉及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等多项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拟变更住所,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证监会处罚延安必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因延安必康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损失的股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去年11月9日,延安必康发布拟变更公司住所的公告,公司结合现阶段发展现状和未来战略方向,拟变更原住所延安市至武汉市。关于本案的管辖权问题,“股民索赔宝”证券维权团队刘鹏律师表示,延安必康公司住所变更尚未完成,目前西安中院对本案仍具有管辖权,若住所变更完成,本案管辖权需要西安中院和武汉中院协商,之前的*ST雅博(雅百特)案就是如此。不过,延安必康住所变更并不影响股民索赔。
延安必康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期间较长,期间股民维持在2万左右。另外,西安中院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判,要追溯到2013年的东盛科技案,延安必康案对法院及各方当事人来说都是一次考验。
赔付能力无忧,受损股民可以参与诉讼索赔
根据延安必康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总资产218亿元,净资产96亿元,前三季度收入5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7.08%,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具备盈利能力。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
公开数据显示,延安必康2020年第三季度末股东户数约为7.8万户,总股本15.32亿股,均为可流通股。1月11日,报收5.02元/股,受多重影响,较2020年的高点24.8元/股,股价已经腰斩。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及其旗下媒体(包括但不仅限于21世纪经济报道、TVS1、投资快报等)的内容,其版权均属各子媒体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违反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我们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中心C栋50楼 邮编:510000
粤ICP备170988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4120180007
请先完成《满意度调查》,再浏览更多内容。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