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3 18:23:10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针对A股上市公司*ST上普(600680)的证券维权诉讼时效,仅剩半年。根据相关规定,在2021年3月19日前前往法院进行起诉,都有机会获得胜诉判决,挽回损失。
虚增利润被证监会处罚
2018年3月20日,当时证券简称还叫上海普天的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上海普天2014年度虚增营业收入4261.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98.4万元。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上海普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显示,为弥补2014年利润缺口、完成利润指标,*ST上普在2014年9月份至11月份,与上海晟飞、巴斯巴科技之间进行2笔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1783.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73万元;2014年11月份,与成雨能源、中瀚企业之间进行1笔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2478.6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863.67万元。上述3笔三方贸易共导致上海普天2014年虚增营业收入4261.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98.4万元,占*ST上普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354.96万元的73.68%。
经查,在上述三方贸易中,贸易合同的标的货物相同,签订合同及支付款项的时间相同或相近,在流程上均是由*ST上普对外销售,最后又由*ST上普购回,贸易流程与资金划转形成闭环,且所涉及的货物均以虚拟库的形式出入库,不发生实物流转,属于虚假贸易。
从证监局的查证中可知,*ST上普虚增利润情况严重,而对比公司近年来的业绩状况可知,造假带来的净利润,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影响极大。
股民一二审均获得胜诉判决
行政罚单落地后,相关受损股民对公司发起维权起诉,并获得胜诉判决。
根据*ST上普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今年4月16日,公司共收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639起,涉诉金额13840.86万元;扣除撤诉案件,尚有558起案件仍在诉,索赔总额11613.21万元。
4月20日,*ST上普发布累计涉及诉讼进展公告称,7名投资者诉*ST上普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近日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该案一审终结。
根据判决书,法院依法认定被告*ST上普在2014年年报中对当年利润和收入进行虚假陈述的行为构成证券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ST上普虚假陈述的实施日为2015年3月21日,揭露日为2017年1月19日。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4名原告支付赔偿款合计82006.25元(原诉讼请求合计为121297.61元),另3名原告申请撤诉裁定准许。赔付比例均在60%以上。
此外,因*ST上普索赔案件已经被上海金融法院选定为示范判决案件,依照上海金融法院此前示范判决的模式,*ST上普一审下达后,还需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而终审一旦宣判,该系列案件的法理适用标准将得以统一。
2020年6月,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投资者诉*ST上普二审判决结果告知书。从告知书内容来看,投资者同样获得二审胜诉,上市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对投资者履行相关的赔偿义务。
据悉,二审判决法院依旧是选取4个案件作为示范案例。随着部分股民二审判决生效,后续投资者起诉该公司,将参照这样的判决标准进行审理。
根据法院的判决可以确定,2015年3月21日至2017年1月18日期间有买入*ST上普或*ST沪普B股票,并且在2017年1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及其旗下媒体(包括但不仅限于21世纪经济报道、TVS1、投资快报等)的内容,其版权均属各子媒体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违反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我们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中心C栋50楼 邮编:510000
粤ICP备170988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4120180007
请先完成《满意度调查》,再浏览更多内容。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