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投教基地

虚假陈述案件管辖法院有哪些?

2019-12-13 13:55:46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并非所有法院都可以受理此类案件,只有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才能受理此类案件。


中国目前只有5个计划单列市,从北向南依次是:大连(辽宁省)、青岛(山东省)、宁波(浙江省)、厦门(福建省)、深圳(广东省)。经济特区也为五个,分别为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岛、喀什。


投资人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投资人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起3年内。


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起算:(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三)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政处罚,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


因同一虚假陈述行为,对不同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或者既有行政处罚,又有刑事处罚的,以最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日或者作出的刑事判决生效之日,为诉讼时效起算之日。


您还没登录

请先完成《满意度调查》,再浏览更多内容。谢谢支持!

您还没注册

请注册后进行发言

  • 验证码

忘记密码

重置密码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