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3 17:31:24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继3亿无人机订单引发风波后,A股上市公司永悦科技(603879)又现重大利空。昨日公司公告称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消息传出后,永悦科技一字跌停,报收6.49元/股。律师表示,公司此前刚因3亿元无人机补充协议未披露收到监管警示函,不足一月又被证监会立案,本次立案或仍与该事件有关,因信披违规股价跌停受损的投资者可起诉挽损。
3亿元无人机订单最终夭折
永悦科技此前主营业务是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生产和销售,年报显示,永悦科技在2022年初成立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开展无人机、无人科技等技术的研发与生产。
今年8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销售5000台无人机,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跟公司去年营收相比,如此大单引起市场高度关注,也引来一众质疑。据媒体报道,平舆县政府相关负责人于9月2日表示,基本确定平舆畅达签订的“3亿元采购无人机合同”无法履行,平舆县财政或国资系统均无大额预算,交通系统更无此支付能力,采购协议存在不规范或违规行为。9月5日,公司就媒体报道发布澄清公告,称合同真实有效,非意向合同,合同双方就相关事宜正在进一步磋商,不排除后续出现合同变更、合同终止等履约风险。
公司澄清后不到半月,公司就在9月18日公告称鉴于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合同双方于2023年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公告发布的略显匆忙,日期、金额出现明显笔误,后于9月19日发布了更正公告。
因未及时披露补充协议收警示函
9月18日,就在公司公告合同解除的当日,公司还公告称与实际控制人收到了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证监局表示:盐城永悦与平舆畅达签署《销售合同》的当日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但该
《补充协议》,公司既未在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结合公司收到的警示函内容,以及被证监会立案的情况,符合下列区间之一的投资者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挽损:
(1)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9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于2023年10月11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10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近一年业绩持续亏损
根据公司近一年发布的财务数据显示,公司业绩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22年公司净利亏损3970万元。今年上半年,永悦科技仍未扭亏,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1752万元,同比下降246.74%。就无人机业务来看,公司2022年年报显示,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仅贡献了5.49万元的营收。今年上半年,永悦科技无人机业务实现收入298.65万元。
律师表示,虽然本次立案调查的结果尚待证监局出具,是否与3亿元无人机订单事项有关也尚不可知,但公司已因补充协议未披露事项收到证监局警示函,根据索赔新规,行政处罚前置程序已经取消,受损投资者无需等待行政处罚即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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