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3 12:32:04来源:股市广播
案例10 为何系统给我以最高价来成交股票?
伍某与某证券营业部的委托交易纠纷
案情简介:
伍某反映,其于2015年3月16日通过手机客户端进行买卖委托,伍某表示点击限价委托买卖下方的对方最优价格后,系统却以最高价格成交了相关股票,并扣除了资金。伍某认为不合理,其本人是不可能在股票上涨到最高时买进,其怀疑证券公司手机版的交易软件存在问题,因此投诉,要求营业部给予合理解释。
调解过程及结果:
调解中心将伍某的投诉情况告知营业部后,营业部便立即向伍某解释,告知其选择的委托方式是市价委托,与限价委托方式有所区别,同时也教导其应如何正确使用手机交易软件,最终伍某表示理解。后调解中心回访伍某,伍某表示营业部已解释清楚,其已无异议了。
案件评析:
本案主要是伍某分不清两种委托方式所引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3.3.5条规定:“客户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的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限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市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在本案中,由于伍某选择了市价委托中的对方最优价,所以其委托后的申报价就以涨停价成交,并非其所说的手机交易软件存在问题。
本案的启示:
目前很多投资者在交易时只要遇到一些小问题就喜欢“以小化大”,将问题归结到营业部的软件存在故障、甚至怀疑有内幕交易,建议投资者有疑问时不宜过早下结论,应主动咨询营业部,平时也应加强证券知识的学习。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及其旗下媒体(包括但不仅限于21世纪经济报道、TVS1、投资快报等)的内容,其版权均属各子媒体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违反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我们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中心C栋50楼 邮编:510000
粤ICP备170988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4120180007
请先完成《满意度调查》,再浏览更多内容。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