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0 12:29:11来源:股市广播
案例8 佣金收取的标准是什么?
赵某与某证券营业部的佣金纠纷
案情简介:
赵某反映,营业部工作人员曾向其口头承诺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为0.88‰,当时签订的是空白佣金单,后发现该营业部有时按0.88‰收取其佣金,有时按3‰收取其佣金,赵某认为该营业部乱收佣金,并没有兑现当初承诺,故投诉,要求该营业部退还多收取的佣金。
调解过程及结果:
调解中心将赵某的投诉情况告知营业部后,营业部反馈佣金单上约定的佣金费率就是0.88‰,营业部也是按照该标准来收取。根据证监会的规定,当交易手续费不足5元时,需按5元的最低标准收取费用,因此导致不同交易的佣金费率不一样。后经工作人员解释,最终取得赵某的理解。调解中心回访赵某,其表示问题已解决,并对调解中心表示感谢。
案件评析:
本纠纷主要是赵某不熟悉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引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证监发[2002]21号)第一条规定:“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因此,虽然赵某与营业部约定的佣金费率为0.88‰,但当其一笔交易佣金按0.88‰的比例计算不足5元时,营业部就会收取5元。这样,计算出来的佣金费率显然会高于0.88‰,赵某在不知道该规定的情况下,便误认为营业部佣金收取标准不统一,多收取佣金。后经营业部解释清楚,赵某就理解了。
本案的启示:
投资者在开户前,应充分了解佣金费率的收取政策。同时需注意,当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时,是一律按5元收费,并非按原约定的佣金费率标准来计算收取的。另外,投资者要避免签署空白合同,合同上的空白处都应认真填写,切忌让别人代填写。就证券公司而言,在客户开户时,应主动告知其佣金费率,并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佣金费率。工作人员回访客户时,也应主动去询问客户是否清楚佣金费率,并做好相关的留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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