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2 15:28:18来源:投资快报 南财投教基地
兔年首家被调查公司!
容联科技投资者有望索赔
记者 余以墨
A股上市公司荣联科技(002642)近日发布公告,该公司已被证监会因涉及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值得留意的是,荣联科技是“兔年”首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A股上市公司。与被立案调查公告同步披露的,还有一份来自于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警示函》。受上述消息影响,2023年1月31日荣联科技以跌停收盘。
此前多次因信披问题被监管
《警示函》显示,荣联科技于2019年7月4日、8月1日、8月26日和2021年12月22日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顺联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2,956万元:于2019年11月12 日和2021年12月22日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云栖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1,542万元;上述款项后续均转入大股东王东辉控制的北京极至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北京监管局认为,荣联科技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等公告未包含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警示函》涉及的事项是2019年之后,但事实上,记者发现,2019年之前荣联科技也曾因2016年至2018年财报问题被北京监管局警示。
时间转回到2021年12月23日。该日北京监管局对荣联科技2016年至2018年财报涉及的会计差错等问题出具《警示函》,彼时,北京监管局认为荣联科技2016年度至2018年度部分订单存在成本结转不充分的情况。荣联科技于2021年4月28日对2016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其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调减46,263,535.15元、56,883,779.47元和97,250,451.96元。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这些投资者具备初步索赔资格
就上述事项,维权律师认为,短短14个月之内,荣联科技已两次被警示、一次被调查,这意味着该公司近年在信息披露方面、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问题,本次立案调查所涉事项尚需等待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
“从行政执法的“一事不二罚”的原则来看,本次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与前两次《警示函》所涉事项不会完全一致,但有可能是关联事件”律师表示。
虽然目前尚无法判断该公司本次被调查所涉的具体事项,但律师初步判断:截至2023年1月30日持有荣联科技的投资者,具备初步索赔资格。更具体的索赔条件,还需要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论落地后才能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准备维权。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触及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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