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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43亿关联交易被罚 银亿股份难逃股民索赔

2020-02-24 14:41:11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7笔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累计金额超过43亿元——A股上市公司银亿股份(000981)不久前收到证监会开出的行政罚单。40万元的罚款金额,似乎是一个极低的违法成本。不过维权律师表示,后续将会有大量股民进行维权起诉,要求公司弥补股价损失。

 

公司及一众高管被查

2019430日,银亿股份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经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约为22.4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1%

2019916日,银亿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熊续强、副董事长张明海、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方宇、董事兼总裁王德银、财务总监李春儿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上述人员进行调查。

 

7笔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经历四个月的调查之后,银亿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结果浮出水面。

2020116日,银亿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01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1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

根据证监会的查明,公司于2018年与关联方发生7笔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43.12亿元,每笔交易均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银亿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监会查明未披露的事实如下:一、201853日、818日和820日,银亿股份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盈日金属、港通凯邦和卓越圣龙3家公司签订《不动产转让意向协议》,购买3家公司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合同金额分别为6亿元、3.5亿元、17.6亿元。

二、2017年,银亿股份子公司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东方角恒签订《总承包分包补充合同》,合同金额3.75亿元,约定东方角恒向银亿时代提供劳务,套取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指定用途的项目贷款。2018年,银亿股份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与圣峰贸易签订《购销合同》,合同金额1.39亿元,约定圣峰贸易向凯启精密提供铝锭,套取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指定用途的项目贷款。

三、20189月,为偿还银亿集团所欠2.88亿元借款,银亿股份子公司宁波银亿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将准备出售的商品房过户至第三方,并确认为银亿新城销售收入,从而形成银亿股份子公司代关联方银亿集团偿还借款事项。

四、201861日,银亿房产与新世纪大酒店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购买新世纪大酒店持有的宁波宁兴中基置业有限公司72%的股权,合同金额11.52亿元,并按照约定支付8亿元预付款,新世纪大酒店收到8亿元预付款后,通过宁波正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旭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中间环节转入银亿集团及其关联方账户,由其支配使用。后银亿房产和新世纪大酒店终止股权转让协议,银亿集团及其关联方先向新世纪大酒店转入8亿元,新世纪大酒店后向银亿房产归还预付款。从而形成银亿房产通过新世纪大酒店向银亿集团提供8亿元借款事项。

经查明,银亿股份对以上应该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都未按规定进行披露,甘肃证监局决定对银亿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的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60万元罚款。

 

股民维权大幕开启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基于公司的违规行为,维权律师表示,在201811日至2019430期间买入ST银亿且在2019430晚间依然持有的投资者进行起诉。

《投资快报》记者提醒,股民需要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及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包括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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