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7 15:53:56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2020年1月6日,有维权律师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投资者诉风华高科和海印股份的立案通知书和诉讼费预缴通知单。该律师告诉记者,其在2019年年末将案件材料递交到广州中院,立案通知书和诉讼费预缴通知单的送达意味着投资者诉这两家上市公司索赔案已正式立案。
根据风华高科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建议在2016年3月29日到2018年7月26日之间买入风华高科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对风华高科提起诉讼,要求风华高科及相关责任主体赔偿其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符合海印股份的索赔条件为:在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24日之间买入海印股份股票,并在2019年6月25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主办律师告诉记者:“投资者参加诉讼的流程并不复杂。证监会处罚落地后,投资者方面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记录、身份证明以及委托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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