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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此前瞒报5亿投资收警示函

2022-05-24 16:20:14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在被证监会、上交所分别出具警示函和监管措施之后,A股上市公司国投中鲁(600962)近日再次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维权律师分析认为,国投中鲁此次被立案调查,可能与此前重大项目瞒报事件有关,也可能还涉及其他违规行为,符合相关条件的股民可加入证券维权的队伍。

 

证监会、上交所曾出具监管警示措施

有业内人士表示,国投中鲁此次信息披露涉嫌违规,公司此前发布的公告似乎曾经透露出一些讯息。

2021年12月初,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曾对国投中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原因是国投中鲁全资子公司曾签署了一个高达约5亿元的投资项目,国投中投存在对重大协议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未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的问题。

2017年12月,国投中鲁以子公司云南国投中鲁果汁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云南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开展健康农业循环经济现代农业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占国投中鲁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1.07%。项目建设地点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苏家院镇,项目涵盖有机矮化苹果种植、生物发酵饲料、生猪生态规模养殖及加工、有机肥等农业生产单元,建成后将形成集无抗生态规模养殖、加工、深度生物发酵饲料、有机肥、生态设施果蔬、有机种植、综合用途的高效循环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其中第一期投资约2亿元。

云南国投中鲁正式履行该协议的必要条件为国投中鲁董事会批准协议项目方案,并将依据国投中鲁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全面开工建设项目。此后,由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历经多次调整,项目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和实施条件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项目于2021年1月终止。

上述投资项目所涉金额已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及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无论相关协议是否附加条件或期限,公司应当在有关各方签署协议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但公司在签署《合作协议》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及时披露项目终止情况,直至2021年12月4日才予以披露。

基于以上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国投中鲁及两名责任人出具了警示函。上交所在2022年1月份也对公司及责任人作出相应监管警示措施。

 

这两类受损股民可加入索赔

律师分析认为,国投中鲁5月10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可能与以上重大项目瞒报事件有关,也可能还涉及其他违规行为,最终待立案调查程序结束,谜团便能揭晓。一旦监管调查结束,并且对国投中鲁出具了行政处罚文件,受损的股票投资者,可依法主张索赔。法律支持的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维权律师认为,符合以下范围之一者有参与索赔希望:

(1)2017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期间买入国投中鲁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的受损者。

或者(2)在2022年5月9日及之前买入国投中鲁股票,并且在2022年5月1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受损者。(待立案调查结论出具,可索赔范围可能会作适当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公开资料显示,国投中鲁全称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浓缩果汁的生产、加工和出口,是国内果蔬汁行业产销规模最大的浓缩苹果汁加工生产企业。

根据国投中鲁2021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26.35%;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37.9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2049.44万元,减亏幅度为 9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7.22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1,807.55万元,同比减亏幅度为 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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