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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股份索赔案进入诉前调解 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

2022-04-20 16:35:00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近日,A股市场投资者索赔再有案件出现进展,继未来股份(600532)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后,又有投资者日前发起了索赔诉讼。有维权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其团队近期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了某未来股份受损投资者的索赔立案材料,案件目前接到法院反馈,已进入诉前调解阶段。

虚假陈述被罚60万

未来股份之所以遭到投资者索赔,主要源于其前身宏达矿业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而被中国证监会处罚。2021年11月24日晚间,未来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监管部门查明,未来股份前身宏达矿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颜静刚为宏达矿业(未来股份的前身)实际控制人。宏达矿业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与颜静刚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宏达矿业《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该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同时,宏达矿业未将前述其以债务人身份发生的借款金额计入财务报表,导致《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少计负债,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宏达矿业《2016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0.55亿元,为关联担保;《2016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4.3亿元,其中关联担保22.3亿元;《2017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1.1亿元,其中,关联担保18亿元。《2017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3.1亿元,其中,关联担保19亿元。

对此,证监会对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颜静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部分投资者短期内损失惨重

回顾前情,未来股份前身宏达矿业于2018年4月1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该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立案调查。2018年4月16日,该公司股票跌停。受此影响,或有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

就以发起此次索赔的投资者为例,其在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期间共买入原宏达矿业股票约13.1万股,卖出约6.1万股,尚持有约7万股,净买入均价约为11.1元,直至2018年7月9日才将余股约7万股全部卖出。经初步核算,该投资者短期损失逾30万元。

索赔条件及准备资料

“根据《证券法》及最新司法解释,未来股份前身宏达矿业因虚假陈述被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索赔之诉。”律师表示,参照相关案例,初步暂定,在2016年1月5日至2018年4月13日期间买入且在上述区间尚未全部卖出原宏达矿业(600532)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此外,需要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若提出索赔,还可准备以下初步资料: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的股票对账单,对账起止期间:2016年1月5日(若首笔买入早于该日,从首笔买入该股票之日打起)至2018年6月30日;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的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表或账户确认单等开户基本信息证明;3、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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