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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互动行政罚单来了! 股民索赔诉讼窗口正式开启

2021-10-20 15:17:45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A股市场又一张行政罚单新鲜出炉!昨日,每日互动(300766)发布公告称,收到了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的落地意味着股民索赔诉讼窗口的开启。

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

2021年5月21日,每日互动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7月26日,每日互动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0 月 18 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每日互动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时任每日互动互联网服务事业群数据增能部部门经理李立,通过伪 造印章等方式虚构公司与客户的多份销售合同及相关结算单据。每日互 动未及时发现上述合同及业务虚假,对相关销售收入进行了确认并据此 编制财务报表,导致其披露的 2019 年三季报、2019 年年报、2020 年一 季报、2020 年半年报、2020 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上述事实,投资者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2月14日之前买入每日互动,且在2020年12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公司及3名当事人申辩未被证监会采纳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发后,证监会应当事人每日互动、李立、叶新江、孔祥清的要求,举行听证会,听取了陈述申辩意见。

每日互动提出:其一,公司作为大数据行业的龙头企业,自身有快速发展的实力和水平,没有虚增业绩的动机,也没有实施虚增业绩的行为。其二,李立伪造合同导致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公司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其三,本案属于李立职务侵占犯罪引起的公司部分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应追究李立的 个人刑事责任而非公司及其他自然人主体的信息披露违法行政责任。其四,建议考虑过罚相当原则,并参考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相关执法实践。 其五,建议综合考虑事发后公司及时处理并积极配合调查,以及行政处罚可能引起民事索赔等情况。综上,请求免于处罚。

除每日互动外,其他三名当事人李立、叶新江、 孔祥清也请求证监会免于或减轻处罚。证监会听取后认为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最终,证监会决定对申辩意见均不予采纳。

8月27日,每日互动发布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每日互动实现营业收入2.68亿元,同比增长15.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6亿元,同比增长1.36%,营收和净利润双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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