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投教基地

又一批维权股民获得胜诉判决 抚顺特钢适格投资者获赔几率大

2021-08-11 18:29:16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投资快报》记者从维权律师处获悉,抚顺特钢近日又有一批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事实上,该案件此前已经经历多次开庭审理,股民诉求在一审及二审均获得法院支持。也就是说,符合相关条件的股民,后续加入索赔将极大概率获得赔偿。

多年财务造假跻身典型违法案例

2018年3月21日,抚顺特钢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19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认定:(1)抚钢公司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2)抚钢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存在虚假记载;(3)抚钢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固定资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4)抚钢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5)抚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存在虚假记载;(6)抚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

抚顺特钢连续多年财务造假,性质极其恶劣,证监会更是将其作为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投资者已获二审判决 判赔比例确定为17%

证监会向抚顺特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因抚顺特钢证券虚假陈述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开始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2月,沈阳中院陆续下发抚顺特钢虚假陈述案一审判决,根据判决书,法院判决抚顺特钢公司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法院认定系统性风险因素所占比例高达83%,即抚顺特钢应对投资者差额损失的17%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下发后,部分投资者认为赔偿比例过低,向辽宁高院提起了上诉,辽宁高院经审理后于近日下发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的下发意味着投资者获赔比例最终确定为17%,后续投资者可通过公众号股民索赔宝参加索赔队伍。值得关注的是抚顺特钢在一审判决后下发后未提起上诉,而是按照一审判决书内容支付了赔偿款,未上诉的投资者目前均已经拿到赔偿款。

2021年4月30日,抚顺特钢2021年一季报曾公告公告,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1307例,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587.47万元;截至该报告披露日,法院已经对上述648例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合计判决抚顺特钢公司赔偿金额2,380.21万元,公司已向其中553名原告支付了1,668.47万元赔偿款。

维权律师表示,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在2011年4月14日至2018年1月30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加入索赔。

您还没登录

请先完成《满意度调查》,再浏览更多内容。谢谢支持!

您还没注册

请注册后进行发言

  • 验证码

忘记密码

重置密码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