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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证券索赔诉讼时效即将截止 这些股民还剩最后15天加入机会

2021-08-06 18:24:09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八年前一笔专利使用费用未及时披露,A股上市公司国华网安(000004)在立案后收到罚单,时隔多年,公司依然在为这一次信披问题买单。《投资快报》记者注意到,针对该公司的证券索赔诉讼时效还剩最后15天即将截止。而在此之前,已经有大量股民前往法院进行维权起诉,并获得一审胜诉判决。维权律师认为,在2013年11月18日至2017年4月11日之间买入该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持有的投资者,还可加入索赔。

信披违规领罚40万元

2017年6月14日,国华网安接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经过一年多的调查,2018年8月15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周不到的2018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监管机构查明,国华网安涉及的具体违法事实为:自然人胡某泉拥有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冻干粉针剂及其生产方法的发明专利,2013年11月18日,国华网安控股子公司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与其签订《ATP专利授权使用协议》并进行了公证。根据该协议,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专利有效期止,胡某泉将其拥有的ATP专利授权给山东华泰有偿使用,山东华泰无论是否生产该专利产品,均须支付授权使用费每年人民币1400万元,合计需支付人民币1.54亿元,协议金额占国华网安2012年经审计总资产的79.83%,净资产的198.83%;占2013年经审计总资产的63.64%,净资产的202.63%。

上述签署事项属于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但国华网安未及时进行披露,直至2017年4月11日才予以补充披露。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于3万至10万元罚款。国华网安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股价大幅下跌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引发大量股民起诉维权。

这些股民需要抓紧最后机会

2020年7月,针对国华网安的投资者索赔诉讼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此前的庭审过程中,上司公司方面认为无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因为他们自认隐瞒的是利好而非利空。国华网安的解释是购买专利后能够有很大的盈利,该费用只是小部分成本。不过维权律师认为,这样说法没有依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中,只认定专利购买费用没有披露,没有认定预期盈利没有披露的问题。

2020年11月深圳中院对投资者诉国华网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国华网安需对投资者损失的30%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年报,相关类型案件已经累计索赔2507.19万元,部分案件一审已判决,公司被判赔偿金额合计 130.52 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2.29 万元,针对该部分一审已判决的诉讼,公司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判决。不过,公司在年报中并未直接说是投资者索赔,而使用了“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事项”来遮盖。

值得留意的是国华网安被处罚时间是2018年8月21日,根据相关规定,民事证券索赔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需要在2021年8月20日之前提起诉讼,才能获得胜诉资格。《投资快报》提醒股民,针对该公司的索赔行动,仅剩下最后15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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