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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证券维权最新进展曝光 股民仅剩最后三个月“上车”机会

2021-06-23 14:54:09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近日,A股上市公司山西路桥(000755)再次以公告的形式,更新了股民证券维权进展。《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这一份名为《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的文件中,山西路桥透露“再有23起投资者诉山西路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向山西路桥送达了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事实上,股民针对该公司索赔的诉讼时效已经只剩下最后的三个月,而此前已经有投资者获得二审胜诉,顺利拿到赔偿。


多项信披违规被处罚

2018年6月22日下午,当时还名为*ST三维的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公司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度报告》《2016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保护相关内容,与其多次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事实不符、与其日常生产经营中排污超标情况时有发生的事实不符。

监管部门查明,*ST三维在2014-2017年,陆续收到7份由洪洞县环保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约286万。然而,公司在2014-2017的年度报告并未如实披露其多次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日常生产经营中排污超标情况时有发生的相关内容。

证监会认为,*ST三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行为。公司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时任公司董事长王玉柱、董事长杨志贵、副董事长祁百发、董事兼总经理田旭东、副总经理牛俊江等高管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股民已获得二审胜诉

随着处罚的落地,股民针对山西路桥发起了维权起诉。一审判决厦门中法院支持了投资者的部分诉讼请求,在认定投资者差额损失时,扣除了80%的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而被告山西路桥认为其虚假陈述行为并不具有重大性,投资者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故山西路桥已提起了上诉。

随着后续的二审结果出炉,股民再次获得法院支持,获得胜诉。

根据山西路2020年7月31日的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公司彼时收到山西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2份、《民事调解书》18份,太原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份。山西高院作出的22份二审《民事判决书》均驳回山西路桥上诉,维持原判;另外,公司与部分投资者进行调解,双方一致同意以投资损失总额为基数,由公司按照18%比例予以赔付。

依据上述《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山西路桥将承担共计3,566,446.25元赔偿款并承担相应案件受理费用。公司表示已对该类诉讼计提,预计本次及以往公告的该类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公告,截至2020年6月12日,山西路桥共收到部分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192起,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157份(涉及山西路桥赔偿金额共计10,266,672.81元)、民事裁定书3份。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在2014年8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18年4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山西路桥的推定受损投资者,目前仍可参与索赔。


维权时效仅剩最后三个月

维权律师提醒,山西路桥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将在2021年6月22日到期,时间仅剩三个月,该案已有投资者获终审胜诉,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仍可联系其团队参与索赔。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路桥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高速公路管理与运营,通过对高速公路进行综合开发经营、提升高速公路各种服务为主要经营模式,并按照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来回收投资并获取收益。

2020年,山西路桥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3至6.45亿元;预计净利润亏损4700至6500万元,同比下降131.37%-143.38%;预计扣非净利润亏损3500至4200万元,同比下降122.28%-126.73%。山西路桥方面分析认为,业绩下降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5月6日,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其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受此影响,本报告期车辆通行费收入大幅下降,导致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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