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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因“裁员”引发的罚单? *ST同洲拟遭顶格处罚,数万股民维权通道将开启

2021-04-11 14:44:00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昨日,A股上市公司*ST同洲(002052)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家曾经头顶“数字电视第一股”光环的公司拟被证监会以60万元顶格处罚。在监管机构查明的三大项信披问题中,首当其冲的居然是“提前确认经济型裁员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可谓一张因为“裁员”而引起的罚单。不过《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ST同洲涉嫌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滞后确认资产减值等违法违规行为。


涉嫌三大项信披违规拟遭罚 

告知书揭示,*ST同洲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包括三大项。

第一大项: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ST同洲在2014年12月31日确认了2630万元因经济性裁员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职工薪酬实际发放于2015、2016年,均应在2015年度确认负债。由此*ST同洲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2897.77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267.77万元。

第二大项: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12年9月,*ST同洲投资1500万美元设立境外合资公司国通传媒并持股30%。2015年末该投资已出现明显减值迹象,但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于当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直至2016年年报才以第三方于2015年年末认购国通传媒增发股份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确认减值损失3935.67万元。由此,*ST同洲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3950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3935.67万元。

第三大项:虚构销售收入。2015年3月,*ST同洲向深圳安迪泰、健之康公司虚假销售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的呆滞存货,虚增2015年度营业收入1254.35万元,虚增2015年度净利润1254.35万元。2015年12月,*ST同洲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向北京华光同创公司虚假销售呆滞存货,导致*ST同洲虚增2015年度营业收入2920.05万元,虚增2015年度净利润2920.05万元。

 

罚单下达后股民可正式起诉

深圳证监局依法拟决定:对*ST同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ST同洲实际控制人暨时任*ST同洲董事长、国通传媒董事袁明给予警告,并两责并究处以90万元罚款;对时任*ST同洲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颜小北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时任*ST同洲副总经理及南通同洲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袁团柱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13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处3-5万元罚款。以上拟罚款合计233万元。

深圳证监局同时指出,对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行为直接负责的时任公司总经理叶欣及时任财务总监段春辉,因违法行为距被发现超过二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拟不再对两人给予行政处罚。*ST同洲表示,公司判断本次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信披违法行为未触及深交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依据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2019年10月25日晚仍持有*ST同洲股票而遭受浮亏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2019年10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为75538户,不少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业绩不振、股价低迷

资料显示,*ST同洲创立于1994年,2006年6月登陆中小板,是A股首家专业从事数字视讯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卫星电视、有线电视接入设备。由于盲目多元化、转型扩张失利及内控治理重大缺陷,2015年至2019年间,公司净利润仅在2017年录得正值(2015年如追溯重述实际转盈为亏),公司股票也在去年5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据今年1月发布的业绩预告,*ST同洲预计2020年亏损1.6亿至1.8亿元,2019年同期亏损1.97亿元;营收2.75亿元至2.95亿元,2019年营收为7.80亿元。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ST同洲每股净资产仅0.46元。

二级市场上,*ST同洲股价在2015年6月曾逼近前复权22元的高位,市值一度突破160亿元。今年1月初,公司股价曾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发“面值退市”风险,期间并创出0.88元的上市新低。3月9日,*ST同洲收报1.43元,最新市值10.67亿元。截至今年2月28日,公司仍有股东4879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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