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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继续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 细数2020年A股市场被查的五大财务造假案例

2021-04-09 14:41:55来源: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近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0年人民法院严惩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涉地下钱庄、洗钱等犯罪,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依法严惩违规披露信息、欺诈发行股票等犯罪,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

事实上,更早一些证监会通报的2020年证监稽查案件办理情况显示。在过去的一年,其共办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启动调查353件(含立案调查282件),办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长34%;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及通报案件线索116件,同比增长一倍。其中,全年新增信息披露立案案件84件,其中财务造假立案33件,案件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

对此,维权律师向透露:“证监会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违法活动彰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决心去年新增立案案件中尤以财务造假案件最为常见属于典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

本期金融315栏目,梳理了2020年被立案调查的五大典型财务造假案件,并列出相关索赔区间,供投资者参考。

子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亚太药业将被罚

202012亚太药业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过一年多的调查亚太药业在2021年2月2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15年底,亚太药业收购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00%股权,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安徽贤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 

2016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0053.27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470.9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351.7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1.65%、12.37%和23.29%。2017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7608.2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018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370.78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6.26%、16.96%和31.08%。2018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7731.6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0817.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87.0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3.54%、14.73%和27.70%。上述财务数据纳入亚太药业合并报表后,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亚太药业及相关责任人财务造假事实始被揭露亚太药业拟被处罚与此前子公司上海新高峰财务造假有关。上海新高峰2016-2018三年期间虚增利润分别为3351.73万元、7370.78万元、6687.0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利润的11.65%、31.08%、27.7%。上述财务数据纳入亚太药业合并报表后,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维权律师提醒,在2017年4月22日-2020年1月1日期间买入亚太药业(002370)、亚药转债(128062),并在2020年1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索赔征集。

财务造假与关联交易交织,延安必康多项违规被处罚

延安必康于2020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8月17日,公司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 号)。

2020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证监会认定延安必康存在:(1)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3)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经测算,2015至2018年延安必康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97亿元,延安必康《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7.9亿元,《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0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8.1亿元。从行政处罚决定书看,延安必康涉及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等多项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经过调查证监会认定延安必康通过虚假财务记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掩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存在虚增货币资金情形。通过上述方式,延安必康《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7.94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8.99%和净资产的15.18%;《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0.57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11.40%和净资产的24.31%;《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8.11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3.94%和净资产的8.47%。

维权律师提醒,于2016年4月26日-2020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3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ST金刚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数亿证监会点名通报批评

202048豫金刚石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证监会在通报中称,ST金刚“连续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数亿元;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合计40亿余元;实控人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3亿余元。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性质严重。”

虽然证监会还未对ST金刚财务造假做细节披露,但翻看公司财报,多处数据明显存疑。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均为盈利几千万,而年报出现业绩大变脸,从盈利几千万变为亏损52个亿。此外,从2020年三季报和半年报来看,公司营收同比已经大幅下滑,但营业成本的降幅却不成比例,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19年的三分之二增长到2020年的近100%。专家表示,公司财务数据在存货、经营性现金流、毛利率等多方面都存在疑点。

更加深入的分析表明,ST金刚的销售毛利润率,销售一块钱带来多少利润,是行业平均值的5.8倍将近6倍,远远超过行业平均,换句话说这个公司比别的公司特别能赚钱,这是不正常的、没有理由的。第二,从它的销售的增长和利润增长的对比来看,它的销售增长远远超过利润增长2000多倍。换句话讲,它的销售业绩有可能是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虚增的。

根据现有信息,维权律师初步认为,于2020年4月7日之前买入,并在2020年4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虚增利润20余亿多次违规*ST宜生被证监会点名

2020427,*ST宜生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1月29日,证监会通报,根据专项核查发现线索,2020年4月份依法对*ST宜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现初步查实,*ST宜生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一是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销售额等方式虚增利润20余亿元;二是通过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虚增银行存款80余亿元;三是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资金往来300余亿元。目前,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主体违法责任。

 业内人士指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维权律师表示,*ST宜华适格投资者索赔一触即发,只待证监会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0年4月26日之前买入,并在2020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连续七年虚增利润累计10亿元中信国安拟被处罚

2020517中信国安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过近一年调查证监会于近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信国安涉嫌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6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2亿元。于2010年2月6日-2020年5月17日期间买入中信国安,并在2020年5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登记

正如证监会在通报中说明财务造假案件呈现“案发领域增多,系统性、规模化特征明显,财务舞弊与其他违法行为相互交织”的特点每一个上市公司造假的背后都有千千万的股民踩雷上市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等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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