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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党史丨【第14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

2021-07-15 10:52:56来源:股市广播 南财投教基地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由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指导,岭南金融博物馆、股市广播、南财投教基地、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特别策划制作的“辉煌的足迹——党史中的金融记忆”系列短音频于6月28日起,工作日逢17:00及21:00在FM95.3股市广播准点放送!敬请聆听!


上一期节目,岭南金融博物馆的双宝:“钱钱”和“粤粤”为大家讲述了方皋为党的金融事业作贡献的故事,今天继续为大家带来第14期节目: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


以下是短音频创作素材来源:

1945年8月,东北解放区建立,同年11月在沈阳成立了东北银行;1945年8月,华中银行在华中解放区的江苏成立;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不久将东蒙银行改组为内蒙银行;1948年5月,中原军区成立,中州农民银行也同时正式成立;1949年7月,南方人民银行成立,并在潮汕和梅州设立分行。那时候,几乎每个解放区都成立了银行,同时发行了各自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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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金融博物馆藏品:南方人民银行发行的南方券


随着解放战争的进展,解放区不断扩大,物资交流日益频繁,经济往来更加密切。各解放区流通的货币种类繁多,版别复杂、比价不一等问题,阻碍了全国走向统一的进程。统一各解放区的货币、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

早在1947年中共中央成立华北财办时,华北财办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筹建全国性银行。9月,中共华东局工委致电华北财办:“建议立即成立‘联合银行’或‘解放银行’,以适应战争,越快越好。”10月2日,华北财办根据这个建议致电中共中央,建议组建中央银行,发行统一货币,银行的名称拟订为中国人民银行。

中共中央于1947年10月8日复电称,“目前建立统一的银行是否有点过早。进行准备工作是必要的。至于银行名称,可以用中国人民银行”。华北财办接到中共中央的复电后,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进行各项相关的准备工作。

1948年上半年举行的华北金融贸易工作会议,分析了当时的政治、军事、经济形势,认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尚未成立的情况下,决定“总的原则是:先统一本区之货币,然后由北而南,最后以中国人民银行之本位币之发行实现全国之大统一”。为了适应政治、经济、军事形势的大发展,1948年11月18日,华北人民政府第三次政务会议作出决议,“发行统一的货币,现已刻不容缓,应立即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一面电商各区,一面加速准备。”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人民政府面临的是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烂摊子。1949年,全国工农业产值同历史最高的1936年比较,重工业下降70%,轻工业下降30%,农业产值下降约25%。国民党政府统治造成的恶性通货膨胀,使市场投机活动猖獗,物价不断上涨。当时战争仍在进行,军政费用开支巨大,财源短缺。在财政、经济严重困难的情况下,中共中央号召全党全国人民,争取在1949-1952年三年的时间里,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这一时期,旧的金融体系依然存在,新中国的金融体系正在形成过程中,作为新中国国家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号召,努力开创新中国的金融事业,配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稳定金融物价,制止通货膨胀,建立起统一的人民币市场和金融体系,支持国营经济发展壮大,对私营银行和钱庄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为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贡献了力量。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由石家庄迁入北平。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南汉宸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当时,中国人民银行的首要任务是,根据“边接管、边建行”的方针,接管官僚资本银行,迅速建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级分支机构。同时按照人民政府对新解放区原有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区别对待的方针取消外商银行在华特权,整顿和改造私营金融业。

根据“边接管、边建行”的方针,中国人民银行在接管官僚资本银行的同时,迅速建立了各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按照行政区划,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建立起总行、区行、分行、支行四级机构。在大行政区设区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分行,县设支行。在城市中,按城市规模和业务需要设立分行或支行,下设办事处、分理处;在农村的集镇设立营业所,办理各种具体业务。

截止到194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华东、中南、西北、西南4个区行,40个省、市分行,1200多个县(市)分行及小办事处。加上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全国设有金融机构1380个,职工8万余人。1951年4月1日,东北银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内蒙古人民银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同年11月,新疆省银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新疆自治区分行。至此,除了西藏自治区和台湾省以外全国都已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机构。1951年8月,为了加强农村金融工作,经政务院批准,成立了农业合作银行,但在各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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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旧址


在全国广大农村试办了信用合作组织,主要是信用互助组、供销社附设信用合作部和信用合作社三种形式,前两种信用合作组织在条件成熟时过渡为独立经营的信用合作社。到1952年,全国共有信用合作社1766个,信用互助组5239个,供销社附设信用部1126个。这些信用合作组织依靠群众的力量,占领农村金融阵地,同高利贷进行斗争,成为银行在农村的有力助手。

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时,一个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领导的银行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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