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8 11:20:45来源: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编者按:为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从源头把脉上市公司质量,倡导价值投资,由南方财经投教基地出品,联合股市广播FM95.3共同推出的《读懂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系列短音频栏目,围绕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财务分析、规范治理及发展战略等,普及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信息披露知识,鼓励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深入了解发行人,对认购新股这一行为的投资价值作出综合判断。
62、发行人的无形资产有什么要求
具体而言,对拟申请主板发行上市的发行人的无形资产比例有一定的限制,要求其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但是对于拟申请深交所创业板和上交所科创板的企业,鉴于其对资产构成情况较为多元化,为体现对创业、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在发行上市规则中未限制发行人无形资产的比例。
《公司法》自2014年修订以来也取消了无形资产出资比例,即公司股东可以100%用无形资产出资,但需注意无形资产出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且必须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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