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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又胜诉了! 香溢融通证券维权案最新进展,这些股民还可报名

2021-07-23 15:06:25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香溢融通(600830)虚假陈述案获得重要进展。《投资快报》记者获悉,宁波中院近日就投资者马某刚诉香溢融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出具民事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律师向记者表示“香溢融通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一季报显示投资者索赔金额已近千万目前在已有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的情况下预计后续还会有大批股民参加到索赔队伍中来。”

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2019年1月10日,香溢融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经自查,公司有两项投资业务的收益确认存在问题,将对公司2015-2017年的财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2019年1月12日,香溢融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甬证调查字2019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4月9日,香溢融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0年6月5日,香溢融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经查,香溢融通公司涉案高管为牟取不正当绩效奖励,透过理财产品实施财务造假过亿元,通过先虚增后冲减方式跨期操纵利润,导致公司2015、2016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占2015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48.76%;虚增净利润7758.03万元,占2015年更正前净利润的49.96%;2016年虚减利润总额4097.60万元,占2016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26.54%,虚减净利润2927.80万元,占2016年更正前净利润的24.97%。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月1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投资者索赔金额已近千万

随着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对香溢融通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发,广大投资者对香溢融通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也逐渐地拉开了帷幕,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根据香溢融通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公布了股民索赔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其中载明,鉴于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0年6月5日收到证监机构《行政处罚决定书》,自2020年7月以来陆续有投资者向公司起诉索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材料28起,诉讼金额共计890.11万元,原告均为自然人投资者,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近日公开资料显示,宁波中院就投资者马某刚诉香溢融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出具民事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

一季度业绩回暖投资者索赔需尽快

根据公司发布的2020年年报及2021年一季报显示,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亿,同比下降59.1%,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实现归母净利润-2232.7万,上年同期为2667.8万元,未能维持盈利状态。2021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17.6万,同比增长35%;归母净利润1962.6万,同比增长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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