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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收入成本累超5亿、拟收300万罚单 嘉澳环保上百位股民已委托索赔

2021-05-19 15:38:50来源:投资快报 南方财经投教基地

立案调查4个多月后,A股上市公司嘉澳环保(603822)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有了基本结论。前日晚间,该公司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了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多份业绩报告存虚假拟被罚

嘉澳环保5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公司涉嫌未将应合并未合并境外主体纳入合并财报范围,未根据业务实质对相关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销处理,导致披露的2019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和2020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2019年初至2020年8月,嘉澳环保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江能源、嘉穗进出口与RICH TIME、FOUTAIN HIGH、HIGH CHANNEL等境外主体开展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嘉澳环保未将FOUTAIN HIGH、HIGH CHANNEL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对东江能源、嘉穗进出口、FOUTAIN HIGH、HIGH CHANNEL 之间的购销业务进行抵销处理,且未根据业务实质对通过 RICH TIME 实施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销,导致嘉澳环保前述四期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各期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7854.34万元、8931.09万元、11948.70万元和14872.17万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17962.36万元、8991.97万元、12021.33万元和14973.67万元,分别虚减净利润105.04万元、58.93万元、68.44万元和 93.61万元。

 

多名高管被罚,财务总监离职

证监会调查后认为,嘉澳环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成,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行为。

其中,沈健组织开展上述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查正蓉知悉上述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作为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艳涛知悉上述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作为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但其未勤勉尽责,在存在虚假陈述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最后,监管部门开出的预罚单为:对嘉澳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沈健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财务总监查正蓉,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秘王艳涛给予警告,并分处50万元罚款。

嘉澳环保表示,针对上述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予以了更正处理,其中2020年1-3季度调减营业成本的金额除含处罚告知书中调整金额外,还将部分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中一并调整,此调整事项不影响净损益。

凑巧的是,公司在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时发布公告,宣布董事兼财务总监查正蓉辞职的消息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收到董事查正蓉的书面辞呈。因其个人原因,查正蓉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而这位离职高管,也是此次被处罚名单中的一员。

 

这些股民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证券法及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律师提示,凡在2020年12月23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嘉澳环保股票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报名申请加入民事索赔集体诉讼征集。目前其团队已受理上百名嘉澳环保受损股民的索赔委托,一旦处罚最终落地即可正式转入起诉索赔流程。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股东总数10562户,或有上千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公开资料显示,嘉澳环保于2016年4月上市,主要专门从事环保增塑剂、稳定剂和生物质能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收12.3亿元,同比增14.39%,净利润3716.5万元,同比降40.23%。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31872.64万元同比增32.53%,实现净利润2099.71万元比上年同期大增197.58%,期末每股净资产10.91元,有股东9026户。

今年5月17日,嘉澳环保股价收报20.07元,较2017年4月的百元历史高点(前复权)已跌去八成,最新市值仅14.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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